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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201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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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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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4: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板芙镇人民政府解释。
附件:1、 附件1 中山市板芙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30.27 KB, 下载次数: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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