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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积金改革缘何如此“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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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 12: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在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到了2012年6 月,这一工作并未完成。随后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可又到了2013年底,情况则是再次爽约。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02年修订以来,一直未见动大手术。住建部两度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的承诺,也均以爽约告终。公积金改革缘何如此难产,专家们将其归咎于利益博弈。比如包括机关公务员在内的许多受益者,因得到公积金补贴较多且改善住房的需求不高而不愿改变现行规定;扩大征缴覆盖面将使企业负担增加;管理机构则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以获得利息收入,等等。
    综合民众的诉求,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一是公积金仅仅用于买房的功能单一,导致其不能多渠道地发挥救急作用;二是退休才能提取导致大量资金库存沉淀。既然民众有扩大公积金用途、简化提取程序的诉求,那么不妨就在坚守积累与互助制度的基础上,从性质界定、拓宽范围、便捷手续等多个层面来个改弦更张。
    其实,除了住房难,看病贵、上学贵同样让人难以承受。从 生存的角度考量,享有健康体魄和获得优质教育的意义更重要。笔者之见,与其将公积金以住房的名义而长期沉淀,倒不如充分发挥其排忧解难的救助效益。
    常言道,思路一变天地宽。有关部门与其被非要让公积金用于住房纠结,不如变换角度考虑问题。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城市在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做着松绑尝试。因此,中央部门在相关规定的制定上,不妨借鉴这些地方性的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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