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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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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学校2016年实验技术岗位补充计划,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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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2.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2.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
5.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
6.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2016年4月21日至5月10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http://hr.snnu.edu.cn/zpNew/userCenter/register/login.jsp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http://cxinw.snnu.edu.cn/index.asp)公告考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
3.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参加考核。考核包括业务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采取笔试、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人事处报送招聘考察材料。
5.公示。学院拟定公示稿,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批。
7.签订聘用合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咨询联系:郝老师 029-85310389。
原标题: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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