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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5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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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咸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2名,其中教育类531名,卫生类144名,综合类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72645.html (80.66 KB, 下载次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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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网上缴费和报名确认
1、缴费时间:2016年5月28日8:30—6月3日18:00。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3、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东配楼209室)申请办理免缴考试费手续。
(四)开考比例
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削减或取消的岗位。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8日9︰00-7月2日上午 8:3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笔试
市直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区,县市区各岗位的笔试考点设置在所属县市区。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1科,笔试成绩满分200分。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6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本次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4、成绩查询:最低分数线公布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招聘单位和岗位分组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程序: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面试
市直属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九)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同时公布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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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发布通知,市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向新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今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以上证件将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
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市人社局技术咨询电话:029-33210438
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原标题:2016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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