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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广播电视播音队伍力量,提高我县广播电视工作水平,提升大通对外形象,大通县广播电视局现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播音员男、女各1名。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正式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工作纪律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新闻事业,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品行,较强的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工作态度积极、端正;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男身高在170cm以上(包括170cm),女身高在160cm以上(包括160cm)。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含一级乙等)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以后出生)。具备较好的音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写作水平。播音与主持专业毕业、已取得国家播音上岗证书者或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证或拥有播音、主持及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须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生活照1张及本人简历一份于6月10前到大通县广电局办公室(朔山大厦6楼)报名。
2.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考试
(1)笔试(另行通知)。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播音业务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选随机抽取一篇新闻稿件,准备时间 10分钟,带妆试镜,即兴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委根据考生的形象、语音、气质、技巧、现场发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试镜分100分,其中形象气质分占40%,音色音准分占40%,播音技巧和现场发挥分占20%。
(3)笔试折算分和面试折算分相加为考生最后总成绩(其中笔试分占20%、面试分占8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体检和政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选调人选,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和大通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选调手续。
四、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调播音员公告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通县广播电视局
2016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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