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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广昌县旅游讲解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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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心旅游事业;
(二)具有高中、中专或者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至26周岁,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单位在职人员、涉旅专业大中专毕业或有2年以上讲解实践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可超过30周岁。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6月12日-6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111室
(三)报名要求: 本人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填写广昌县旅游讲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招聘方式、方法
(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为:1、自我介绍;2、自行组织反映广昌历史、人文、自然等方面的讲解内容;3、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中国广昌网、抚州广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广昌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广昌县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行组织培训上岗。上岗后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再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的,可解除用工关系。
五、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讲解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临时聘用人员(编制外人员),一旦录用工资等报酬如下: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15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本地最低档社保费,并给予政府批复的餐补及下乡补助等。
六、相关事宜由广昌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629196
联系人:饶琴
点击下载>>>
附件: 20160612103132247.doc (31.5 KB, 下载次数: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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