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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奎屯市卫计委乌鲁木齐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在编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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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奎屯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非在编聘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医生: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性别、民族、户籍不限。
护士:年龄在20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性别、民族、户籍不限,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六)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的;
(三)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卫计委(原奎屯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郭小明
联系电话:0992-3223651
2、报名方法: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可网上下载)。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原标题:奎屯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市乌鲁木齐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a.xls (26.5 KB, 下载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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