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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咸宁崇阳引进40名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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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18: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咸宁崇阳引进40名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崇阳县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崇人组文【2017】1号),决定公开引进4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具备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见《崇阳县2017年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教育教学类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人才为“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医疗卫技类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人才为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其中,从事法医工作岗位引进人才为男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其他岗位。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引进人才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办理正式录(聘)用手续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引进对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未满一年;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6.其他影响办理录(聘)用手续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5月19日17:00。
2.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与引进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种);(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院系提供的的全日制学习证明;(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崇阳县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填写《崇阳县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同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崇阳县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cy_rcb@163.com,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需扫描成jpg格式图片,符合完整清晰易于辨认的要求。
4.资格审查。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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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20: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面试
1.教育教学类岗位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能力,采取说课评课形式进行,评课组成员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专业人士组成,成绩现场公布。
2.医疗卫技类岗位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医患沟通能力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采取主考官与考生面谈、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专业人士会评的形式进行,成绩现场公布。
3.其他岗位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能力素质、管理角色意识、政策把握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由第三方评委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收取费用。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一岗位考生只有1人,其面试成绩达到同类岗位考生平均分,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人选岗位自动取消。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公示和办理引进手续
按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提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下发引进通知,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1.经济待遇。(1)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执行。(2)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985”“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按1:1比例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分担。
2.服务保障。在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其中博士生的配偶愿意到崇阳工作的,由县里统一安排。在崇阳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政策性保障住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租房补贴。
3.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4.其他待遇。参照咸宁市2017年从重点高校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规定,对在崇阳工作3年以上,经县委组织部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本公告由崇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5-3399343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15-3399604
附件下载:
2017042502081244557.xls (24.5 KB, 下载次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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