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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广安市武胜县中医医院临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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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18: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
一、拟招聘岗位及职数
影像诊断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工作条件要求。
2、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诊断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36岁以下;
4、具有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县中医院办公室。
3、报名手续: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县中医院办公室报名登记。
4、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对参加招聘的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束,有效报考人数须大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
1、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要据专业要求,进行技能考试。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40%,按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有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空缺名额的,实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中医院人力资源科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报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取消的岗位,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武胜县中医医院对拟聘人在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临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科报到,与武胜县中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人员待遇
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医院自主聘用相应人员待遇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县中医医院:0826-6233510
县卫生计生局:0826-6240528
武胜县中医医院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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