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回复: 0

2017广东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招聘2人公告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3-27 1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惠州市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伤病员和需救助的急、危、重患者紧急救治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调度员2名(政府聘用人员)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政府聘用人员与单位聘用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岗位要求:
学历及专业: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4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3月1日止)。
其他要求:熟练听、说普通话,口齿清晰,听力正常;熟悉市区、镇、乡、村道路分布情况和国道、省道的路线图;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五笔输入法;具有一定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认证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到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办理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于4月10日在惠州市卫计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14日。
考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9:00-11: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第二阶段为操作测试(11:20-12:00),采取计算机五笔录入法进行,考试要求每分钟内录入30个字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第三阶段为面试(14:30-17:30),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2.考试地点: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会议室。
3.考试内容(详见附件3)
4.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5.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惠州市卫计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2周内应聘者必须到岗接受培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签定《劳动合同》
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和评卷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具体负责。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咨询、监督单位: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
电话:0752-2883713。
点击下载>>> 120急救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sdf25.zip (10.27 KB, 下载次数: 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4-20 23:25 , Processed in 0.071095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