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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深圳市坪山区赴京沪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职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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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19: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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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队伍,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规定,我区将于近期赴京沪面向全国985高校公开招聘职员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的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具体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2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8日16点截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至指定邮箱(北京考点zhangyuefei@szpsq.gov.cn;上海考点sunyifeng@szpsq.gov.cn;邮件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岗位代码);(2)现场确认:6月20日上午9:00-12:00,现场宣讲结束后,将报名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交与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谈环节。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京沪片区招考岗位不同,请考生报名时特别留意);(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报考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须详尽了解相关情况的考生可提前电话联系沟通。北京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755-89252451;上海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755-28398716。
(二)面谈及提交材料
1.时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具体地址详见6月19日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告。
3.提交材料相关要求:参加现场面谈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各项获奖情况等),并提供按公告要求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复印件。(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一寸证件照)、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参见前文)、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若资格审查无法推荐表,须提供所在院系推荐意见。(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有关信息上传征信系统;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不合格则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入围面试。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及面谈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由招考组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面谈次日(暂定6月21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http://www.szpsq.gov.cn/)。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6月22日)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组织及形式。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组织,各招聘单位参与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四)成绩公布。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入围笔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各岗位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面试合格的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六)发布公告。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暂定6月23日)在深圳市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四、笔试
入围笔试的考生须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坪山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确定入围拟聘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三)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暂定7月9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在深圳市三甲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报请坪山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向坪山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5年。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试用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为12个月)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坪山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6月12日。
(三)应届毕业生2018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坪山区委组织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
(八)联系电话:各招考单位电话见附件。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2018年6月赴京沪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坪山区赴外公开招考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清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月6日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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