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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2017四川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临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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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2 0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无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男、女不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79年7月之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或机关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办公软件。
二、聘用方式:劳务派遣。
三、工资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广安市劳动用工有关政策执行,具体情况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7月25日下午18:30 到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现场报名。地址:广安市城南五福南路798号318室,联系电话:0826—2666889。报名材料包括:
1.《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时,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考试得分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六)试用。考察合格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七)聘用。试用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
此公告解释权归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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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人民防空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s16.doc (52 KB, 下载次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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