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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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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4: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0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和考核,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为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2017年7月以前毕业、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7年8月7日;
    6、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表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每个岗位代码对应一个岗位,报考者按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上午8:00至8月9日下午17:00。登陆焦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zswjw.gov.cn),点击“焦作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信息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牢记!!!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3569293或0391-2901081。
    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以便审核。8月9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7年8月10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贫困家庭免笔试考务费人员于面试确认时返还。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00至8月18日上午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准考证保留至考核程序结束。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组织部门在接收报考者报名时对其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5)请考生注意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证,如发现身份证遗失或过期,需及时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要求考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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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5: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上午0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豫办〔2008〕16号),焦作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到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焦作市政大厦1208房间)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根据考试结果,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为40分;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焦作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贴照片)2份(须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要求,其中岗位代码为1768的考生同时需具备“无经血传播疾病及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信息发布
    焦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zswjw.gov.cn)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由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共同组织。最终解释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咨询电话:0391—3569293。
附件:1、焦作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焦作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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