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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东胜教育的蓬勃发展,东胜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人数在逐年增加,为了保障东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东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及211工程院校招考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180人,具体招考启事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1.汉授小学教师120人:语文70人(其中男生14人),数学30人(其中男生6人),英语8人,音乐5人(声乐、舞蹈、小号专项),美术3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3人;
2.汉授幼儿教师40人(其中男生6人)。
3.蒙语授课教师20人:中学5人:语文2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1人,生物1人;小学7人:语文3人,数学2人,心理健康1人,音乐1人(笛子专项);幼儿教师8人。
在招考过程中,各学段学科人数在坚持总人数不突破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考领导小组酌情商议,适时调整,并面向考生公布。
二、招考条件:
1.全国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及211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国家重点艺术类院校所学专业为音乐、舞蹈和美术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小学音乐、美术及幼儿教师招考。
3.省属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可参加幼儿教师招考。
4.全国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及211院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往届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蒙语授课教师招考。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前、1985年9月1日后),户籍不限。
6.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日;考录的应届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转正,若在2年之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告发布前。
三、招考待遇
(一)招考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四、招考流程
1.具体时间安排
(1)发布招考启事:201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2)网上报名:2016年4月23日至5月1日
(3)网上初审:2016年4月23日至5月2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
(5)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笔试地点: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
(6)资格复审:2016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东胜区正东小学)
(7)面试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8)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9)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10)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网址:http://t.cn/RLgu3Yo或http://www.dsqjyj.com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3日8:30至5月1日17:30
(3)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教师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启事和招考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所学专业一栏,未如实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考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电话咨询。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6年5月2日17:30。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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