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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人才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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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2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声明:本文转载自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四平位于辽、吉、内蒙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
当前,四平迎来了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人才支撑体系,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清华大学引进人才。现将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清华大学应届、往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名,专业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本次引才不设置具体单位和岗位。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市直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市直部门以及开发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时间:6月20日8:00—6月26日24:00
方式:个人简历及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prcb@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6月27日9:00—12:00(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三楼昆山国际会议厅
方式:在校园宣讲时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好后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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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0: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时,面试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三份。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
4、学信网证明。本人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需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生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或其它与学生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人选资格。
五、引才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本科生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4、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由市人社局与考生、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按通知要求,引进人选应统一到四平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四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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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1: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与我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以本人身份在四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九、政策咨询
联 系 人: 杨 柳
联系电话: 0434-3648556 136943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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