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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昭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聘人员竞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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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21: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13〕42号)、《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平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13〕11号)、《昭平县相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昭人社字〔2016〕33号)以及昭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昭编〔2017〕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昭平县 县级公立医院开展自聘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一、竞聘范围
    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现有聘用人员控制数和自聘人员情况,此次竞聘范围为县级公立医院在本简章出台前已与县级公立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以及已与县级公立医院签订有就业协议的 2017年应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技、护理专业毕业生。
    二、竞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竞聘上岗人员共299名。其中:昭平县人民医院212名;昭平县中医医院29名;昭平县妇幼保健院58名。各单位竞聘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竞聘、受聘条件
    (一)具备竞聘岗位的技术水平和准入资格,竞聘卫生专业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医技、护理岗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管理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工勤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参加竞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类和管理岗位类上岗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及以上的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的,男性可放宽至48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5周岁;参加竞聘工勤类上岗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及以上的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的,男性可放宽至4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处理或处理期未满七年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及方式
    (一)竞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竞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聘人员可在昭平在线自行下载报名表。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3.报名表;
    4.《计生证明》:竞聘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站出具证明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6.单位自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经查验不实的,取消竞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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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22: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考试及考核评分
    县级公立医院自聘人员竞聘上岗采取面试及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2日(面试时间如有变更,以面试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二)考核评分标准
    1. 学历(30分):研究生毕业30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0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0分);高中10分,初中5分。
    2.资格(2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20分;执业医师、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15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0分。工勤人员高级工及以上20分;中级工15分;初级工10分。
    3.荣誉(30分):综合奖:国家级30分;区级25分;市级20分;县级15分。
    4.工龄(20分):在现工作单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面试成绩+考核评分=总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竞聘人员的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竞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二)体检。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选从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统一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县级公立医院自聘人员在本次竞争上岗中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由单位自行解聘。
    九、聘用待遇
    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聘用管理
    县级各公立医院按照《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本次竞聘事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87858;0774-6691339。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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