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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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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数民族报考岗位达到招考总数的15%。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医医师、蒙药剂师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5%+政策加分+其他加分项。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报考临床岗位的人员取得国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的助理医师资格证加3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加5分。报考药剂、检验和影像岗位的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加5分。取得中级(含)以上职称者加8分。以最高层次赋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每场的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面试评委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所有面试试场都要配备录音、摄像器材,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并通过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社区、嘎查村、苏木镇、公安、信访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政审结束后,拟聘人员将在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rsj.hjq.gov.cn/),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不休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察局: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1.此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被聘人员试聘期为6个月,工资按试用期标准执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为期5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被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全旗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的发放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总费用中支出,发放时间与其他在职同类人员同时发放。五年的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除聘用关系,其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市场管理。
2.在基层工作的被聘用人员,可享受同类人员的苏木乡镇工作补贴。同时,在基层累计工作满5年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旗内各医疗机构流动。
原标题:杭锦旗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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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se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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