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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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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11: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税务总局重点税收科研课题研究工作,为税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同时负责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与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广泛合作。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计划在2017年公开招聘4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京外户籍人员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英语能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压缩采用zip格式)。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
报名者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箱:swzjkyszp@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科研所岗位应聘材料+姓名+岗位名称。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17年5月7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名单,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应聘者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通知公告”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英语能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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