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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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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限制。
(二)面试时间:2017年1月26日前(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官组成。县人社局、卫计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面试时长。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3分钟审题时间)。
(五)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局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宾阳人才网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面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照考生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加分
(一)少数民族加3分。
(二)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
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26日)及以上的人员加3分。
5.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26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挟”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3分。
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项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取最高分值的项目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少数民族加分+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加分组成总加分。符合加分人员需经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加分办法:
考生获得的加分加上面试成绩构成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员的依据。
八、考察(2017年2月24日前)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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