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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临沧市镇康县第一中学高中专任教师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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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3: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精神,为满足学校办学需求,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校将在全县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选聘10名高中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除报考地理、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岗位外的,为新招录、招聘在我县教育系统教学工作满两年的在职在编专技人员(特岗教师转入地方编制满一年);报考地理、信息技术岗位的,为新招录、招聘在我县教育系统转正定级满一年(特岗教师转入地方编制)后的专技人员。
二、选聘岗位(10个)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各1个,地理岗位2个,共10个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思想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地理、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同、相近(报考地理岗位的,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校有一年以上地理任教经历的,不受专业限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岗位的专业不限。
(三)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的)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镇康县电视台和政府信息公众网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8月13日—17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工作由县一中负责组织。
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报名地点:镇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联系人:李国锦、普开绍、毛经蕊
联系电话:0883-6630560、18088366055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特岗教师转入地方编制文件复印件)。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历史、地理岗位的,近三年来个人在省、市、县组织的统测统阅学科平均分排名全市(县)前五名的,还须提供个人最好一次实绩证明材料,即个人任教学科平均分在全市(县)排名情况(证明由所在教育办公室(学校)出具,经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一中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考。
(四)组建说课评委
评委由7人组成,由监督指导组随机抽取。
(五)组织命题、封闭评委
1.笔试由评委命题;
2.评委封闭地点待定。
(六)考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
本次选聘按1﹕3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需报请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2.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阅卷
(1)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8:00—10:30。
(2)笔试地点:县一中一楼教室。
(3)监考人员:临时抽调。
(4)阅卷教师:命题人员阅卷。
(5)说课时间:8月21日上午8:00开始。
(6)说课地点:县一中一楼教室。
(七)个人综合成绩
个人综合成绩由笔试、说课、实绩加分三部分组成。
1 .笔试
总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考人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教材版本为镇康县第一中学所用的高中教材);根据选聘岗位笔试分+实绩加分的两项之和,从高到低按2:1进入说课环节,若实考人数与选聘岗位比例低于2:1的,按实考人数进入说课环节)。
2.说课
总分100分,教材版本为镇康县第一中学所用的高中一年级教材(说课内容需抽签)。说课准备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实行代码制。说课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实绩加分(总分5分)
1.中小学:全县同类科目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实绩最多加5分,不累加。
2.高中:八县(区)一中同类科目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实绩最多加5分,不累加。
(八)成绩公布
说课结束后,公布个人综合成绩。
(九)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选聘岗位数,按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天。
(十)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说课环节的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体检合格,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说明
聘用时,若学校相应的岗位等级没有空岗,需自愿服从学校的相应岗位安排。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选聘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选聘的人员要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632829(镇康县纪委第三纪工委)
13988331006(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镇康县第一中学关于公开选聘10名高中专任教师的公告
镇康县第一中学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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