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5|回复: 0

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公告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6-10-11 12: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2016年本溪市部分市直部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的相关要求,经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确定的面试人选。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10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
2.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长15分钟,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能力和知识。
三、面试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用人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确认)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待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将与面试无关物品带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面试后,用人单位对被确定为考核人选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出现隐瞒、造假和资格条件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中出现成绩并列的,参加复试后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附件: 2016101003021075640.xls (38.5 KB, 下载次数: 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7 07:41 , Processed in 0.083019 second(s), 10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