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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市批准,面向社会招聘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其中岗位信息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中学、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的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测试等级证书。
(五)往届毕业生限衡水市户籍。
(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在衡水市范围内当年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且考核称职,或已服务期满尚在岗位工作且已签续聘用合同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七)大学生退役士兵限于2012年从我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我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我市入伍的当年高校录取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过公职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人员,参加过非法组织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武强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招聘程序
1、成立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发布公告。通过县电视台、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3、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武强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报考教师人员还须携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他人不得替代。报名表中所填信息需与个人档案记载相一致。已取得事业编制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的相关证明。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空余岗位调整到同等条件相应的岗位。
(五)资格审查和缴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6年 10月20日8:30-17:30在武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场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高考编排程序确定考生的考场及考号。
6、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两类岗位分别命题,考生要依据报名时所设定的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确定面试人员:县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两个类别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岗位按1:3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11月1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时间、地点:2016年11月4日在武强县进修学校
(三)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为10分钟。报考教育系统专业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报考综合类工作岗位的,以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等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8、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9、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10、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由县人社局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全程由县纪委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1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工资全部列入县财政开支。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18-3822655
20160929043919566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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