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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2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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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8日为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9日为资格审查时间。
(五)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报考条件为专业技术七级(高级工程师)以上或博士学位的职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面试环节。
其他职位,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笔试、面试均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
1. 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2016年9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 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45分以上(含45分),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或笔试成绩不达标,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金质网(www.gxqts.gov.cn)公布。
(3)面试前1天(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同上)的原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体检及考核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个人自理。
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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