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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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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21: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是南宁市红十字会二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心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4号,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应急救护培训及备灾物资仓储、救灾物资的发放、转运等。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特通过组织考核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应急救护培训人员1名:教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学位。
二、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公布:在南宁人才网站上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8日上班时间.
3、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免冠半身二寸彩照及《南宁市事业单位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7楼701房)现场报名,联系人:郑静,联系电话:2826863。报名材料由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5、考核:对考核对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6、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经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我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录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及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6年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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