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6-23 19: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23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公布。
依据笔试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确定。
对取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的报考人员免于笔试、面试。
(五)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教育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选岗。
(七)选岗
拟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引进岗位范围内按学科学段选岗(不占岗位指标)。
(八)调动及聘用
确定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人事、编制、工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引进后须按调入学校岗位实际情况予以聘任,如调入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已满,须接受高职低聘。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引进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引进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17775(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咨询:0558-7214993(县教育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涡阳县2016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
涡阳县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z.xls
(23.5 KB, 下载次数: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