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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事业单位申论写作模拟题:中国式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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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9 23: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3年3月21日起,多地开始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以前不罚款仅以教育为主的地方,开始罚款了,罚款金额在5元至50元之间。实际上,中国式过马路已经变成了大部分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还要被处罚罚款非常不理解。而且交警执法其实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2012年10月10日网络用户“中正平和”发表笑话:“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2012年10月11日,网友“这个有意思”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
  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网友纷纷跟帖“太形象了”、“同感”、“在济南就是这样”,还有网友惭愧的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
  据统计,2012年1至10月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700多人死亡;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导致事故造成2万余人死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浙江整治行动的最初20天,共处罚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两类行为分别达到8283起和1622起。
  【典型案例】
  2013年3月21日下午2点左右,在杭州环城北路与湖墅南路交叉口,一名交通警察拦住一位横穿十字路口的行人进行处罚:
  交警:你过马路没有走人行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依据第89条,对你罚款5块钱,你有权陈述证明。
  这位行人辩解了两句后还是缴纳了罚款。过了一会,一辆载人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并按照规定罚款20元,电动车主表示不愿接受:
  电动车主:我刚看到好多电动车是带人的,我就想不清楚为什么单单抓我?
  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交警:有一类人极度不配合的也有,不肯出示证件也不肯缴纳罚款,就是僵持在这里,有时候要磨一个小时。
  陕西西安也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的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在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西安市交警支队碑林大队东大街中队中队长陈刚表示,纠正的多,真正罚款的很少。
  陈刚:说实话,罚款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每天纠正行人纠正的不少,但真正罚款的很少。
  对于不配合、不服从处罚的情况交警怎么处理呢?各地的措施不尽相同。
  陈刚:这不像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咱们扣他东西。这人要跑咱没有制约。所以咱们主要是以教育和纠正为主。
  浙江杭州的交警说,对于拒不接收处罚及不配合的违法这,交警部门将保留此人的违法记录,像机动车违法行为一样。
  交警:把他的身份信息核实以后,通过像违法通知那样,通知他来处理。
  【标准表述】
  【原因】
  “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既有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的有待提高,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不够,还有行人“法不责众”的心理等,具陈述如下:
  1.侥幸心态。调查显示,侥幸心理是导致行人“闯红灯”的主要因素,明知“闯红灯”会带来恶果,但日积月累形成“陋习”,成为一种“心理定式”,这便是闯红灯者的心态。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这种“侥幸”离“不幸”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2.从众心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认为别人都闯,自己不闯,好像显得很清高似或者傻冒一样,每个人抱着这同一想法就造成了红绿灯虚设的情景,这与大众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有相通之处。
  3.红绿灯不科学、交通管理混乱。人走得慢,车走得快,红绿灯给车通过的时间有两三分钟,而给人过街的时间只有十二三秒,得小跑步才得过去(年岁大的人是很难的)。况且,过街横道线要三四百米远才能有,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的分配不公。一些拥堵的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也经常会出现人车混行的情形,久而久之,人们就慢慢淡化了红绿灯的观念。
  4.执法力度不够强硬。在德国,闯红灯者将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意味着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而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而我国,大多数城市对闯红灯的行人处以警告或罚款10元。部分地方还对公务人员通报、评先一票否决,但真正实施起来却并未认真。
  【影响】
  毋庸讳言,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其影响如下:
  1.安全隐患。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经常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且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2.无通行效率。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了死亡线。司机,也是怨声载道,说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随意行走。无秩序的后果就是无效率,行人闯红灯与车抢道显出的无秩序,造成的后果就是无通行效率。
  3.影响政府公信力。衣食住行是关系百姓幸福的大事,且大多人认为规则只是制定给那些无权无势的老实人的,只要自己“朝中有人”自然好办事。人情关大过天嘛。所以现在大家都无视规则,只要有一个人迈步大家就会紧跟其后。长久下去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民心。
  【对策】
  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问题要从“头”开始,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文明交通意识入脑、入心,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外化于“行”,同时让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走出“运动式执法”导致的 “死灰复燃”的怪圈,具体如下:
  一是要增强行人交通守法意识。法律法规对行人过红绿灯路口的规定浅显易懂,仍有很多人“闯红灯”,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因此,一方面,要从小进行道路法律教育,增强依法过马路意识,养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提高行人道路违法成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第三方面,要把因行人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制作成展板,深入单位、学校、社区、村镇巡回展示,发挥警示作用。
  二是要增强行人交通文明意识。不管大人小孩,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特别是成年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有甚者,有些大人拖着小孩闯红灯,造成极坏的影响。对此,要加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座谈会、辩论会等不同方式,让群众明白什么是文明过马路的行为、什么是不文明过马路的行为。针贬“中国式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褒扬过马路不闯红灯的文明行为,全面提升群众文明交通素质。
  三是要加强道路交通文明引导。许多红绿灯路口既没有交通警察,也没有交通协管员,有的路口虽然有协管员,但未发挥作用,对闯红灯现象视而不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让欲闯红灯者有了可乘之机。对此,可以招募社会志愿者,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结对红绿灯路口,定期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行人不闯红灯,文明过马路;还可以鼓励成年人带着小孩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让不自觉的人无地自容,效果更好。还可以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活动,培育、树立身边的榜样和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文明交通水平
  【预测方向】
  从“中国是过马路”看当代中国文明
  【参考范文】
  从“中国是过马路”看当代中国文明
  “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这句“中国式过马路”概括,引发网友普遍共鸣,成为热议话题。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大凡到过西方的中国人,无不对西方世界中行人过马路的那种自觉意识,不见绿灯绝不横穿马路(即便是视野所及内无一辆汽车),而赞不绝口。这种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让我们汗颜,并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事实上,“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强调,最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法家思想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外,另一原因则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就无视规则。“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而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红灯,绝不会意识到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而对于一个习惯意识形态禁锢的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规则制定者的人本缺憾。在中国马路闯红灯,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转弯的车辆太多,而且根本不让行人。在指责行人违章过马路的同时,还应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规划中存在着忽视和漠视行人交通权利的倾向,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人人知晓,其行为却屡禁不绝,这与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合理有极大关系。行人乱穿马路是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却很少有人反思城市交通设施是否周到方便。
  行人过马路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它体现了城市对行人交通权利的关怀程度。道路设施应以人为本,只有人的通行便利,才能逐步培养公民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知名时评家童大焕说:“良好的规则和规则意识的建立,必须源于公民平等自由的参与,而不是强者的逻辑,弱者的服从”。而以人为本的善政,无疑是公民自觉参与的发动机。
  马路是现代文明的镜子。“中国式过马路”的具象,折射当下中国政治文明。法律至上是西方人的规则意识,而我们一直没有这样的意识,权力和人情常常可以大于法。法治的生命力,源自成员的平等。建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权力自律,公民自觉,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
  好的制度,引导好的国民习惯;好的习惯,形成好的文明。当中国人在红灯前自觉站立,这个古老国度的现代文明也就站立了。
  【一句点评】
  “中国式过马路”就折射出当下中国政治文明,当中国人在红灯前自觉站立,这个古老国度的现代文明也就站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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