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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省西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卫生技术人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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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19: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以及市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伊卫计发〔2018〕143 号)要求,西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省内、外公开三年内招聘执业医师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具体要求
    (ー)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ニ)招聘方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公开招工作,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觉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
    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编制管理。
    1.3年聘用期满,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三、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地址:西林区卫生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王瑞新
    联系电话:0458-3712287
西林区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lin.gov.cn/tzgg/2018/12/8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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