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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重庆巫溪县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医疗岗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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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19: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促进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行动计划实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巫溪县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巫溪委发〔2018〕29号)以及《巫溪县2018年人才引进办法》(巫溪委办〔2018〕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我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共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巫溪县2018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务实;
    (三)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文化知识和其他要求,详见《巫溪县2018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日期前一天;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其中2019年应届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报名者填写《巫溪县2018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附件3),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在网上报名或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4日17:00截止。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及扫描图片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wxxrcb@126.com,咨询电话:023-51522751。
    2.现场报名
    除开展网上报名外,还将在重庆市巫溪县(地点: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行政综合大楼13楼人才办)设置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4日17:00截止。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3月5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告知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是否通过初审以电话的方式告知,并于网上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现场报名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 《巫溪县2018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要求贴照片)、《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2.本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本人毕业证与学位证(在海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凡是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进入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告知,请考生保证通讯正确并保持畅通,因电话号码有误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综合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组通过与报考者现场答辩方式面试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业务能力、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初步意向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招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意向性人员。
    总成绩=考核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签订意向合同
    考核组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意向人员,并签订意向合同。
    (五)体检
    对拟聘用意向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报中共重庆市巫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巫溪县至少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终止人事关系,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员使用相关事业编制,实行重点跟踪培养,表现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优先选拔到领导岗位。
    (二)考核招聘人员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三)对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为其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居住,发放生活补助费2000元/月、安家补助费30万元。对于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为其提供8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居住,发放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安家补助费10万元。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才为其提供6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居住,发放生活补助费500元/月、安家补助费5万元。引进上述人才在巫溪服务期满15年的,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且继续在巫溪工作的,可终身享受住房的使用权。卫生系统引进人员采取与用人单位协议工资及优惠条件的方式,一事一议。
    (四)引进人员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3-51522751(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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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下半年巫溪县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w52.docx (18.2 KB, 下载次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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