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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2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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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县城管委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下载打印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计划组织、应变处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举止的岗位匹配度等。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或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日内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约聘用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安排。享受本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人均工资约每月2000元,另视岗位表现和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每月800-1000元,依照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配发城管制式服装。
4.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1-68859502(县城管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20181128102327634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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