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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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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以下(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12月7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也可登录“省人医公招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省人医公招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者必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同时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缺失任一环节均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代码为01-06号的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2)应聘岗位代码为07-16号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应聘序号为01-06号岗位者,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应聘序号为07-16号岗位者,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准考证打印、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师、护士岗位者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3929043(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3929023(院监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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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a39.xls
(23.5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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