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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招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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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1 17: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是经省编委、省教委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系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管医疗机构,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医院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5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符合各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3、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3、其它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请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发送至qdxyzzrsk@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心内科医师+临床医学+张某某)。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并会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分综合测试(占4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60%)。综合测试为面试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急应变能力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专业能力测试是由专家组考核其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操作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等,专业能力测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依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省人社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170197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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