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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中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模拟题精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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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2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时间是11月4日,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7下半年中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模拟题精选相关内容,适合学员们在备考的过程中仔细研读,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一、单项选择题
    1.“猫爸”采用个性化教育理念,培养出了“跳舞跳进哈佛”的女儿,“狼爸”把“每天挨顿打,孩子进北大”的彪悍宣言宣扬到了全国。这些做法表明家长及教师要(    )。
    A.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B.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C.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D.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参考答案】A
    【解析】“猫爸”“狼爸”的教育模式并不适用于每一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个体,教师和家长应该珍视孩子的独特性,针对其个别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
    2.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
    C.撤销教师资格
    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下列关于教师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其中,道德是个性,教师职业道德是共性
    B.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
    C.道德作为社会共同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价值来源
    D.道德是随着社会集体的发展而发展的,教师职业道德则更主要的、更具体的还是在教师职业领域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与教师这一行业密切相关的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说法错误,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其中,道德是共性,教师职业道德是个性。因此本题选A。
    4.在特洛伊战争中,足智多谋的(    )想出了木马计,帮助希腊联军攻破了特洛伊城。
    A.奥德修斯
    B.赫克托耳
    C.阿喀琉斯
    D.阿伽门农
    【参考答案】A
    【解析】木马计的设计者是奥德修斯,他让士兵藏在木马中.以混进特洛伊城。因此本题选A。
    5.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使用数据库来处理许多事情,许多管理系统都是建立在数据库的基础上的,请从下列关于数据库管理优势的描述中,指出描述不正确的一种。(    )
    A.数据库管理操作方便、快捷,数据维护简单、安全
    B.数据共享应用好,对于数据可以进行集中管理,可以通过网络等各种技术,使数据能够共享,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
    C.检索统计准确,效率高,速度快
    D.能够存储大量的数据,不但可以存储文字,还可以存储图像、声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但耗费空间
    【参考答案】D
    【解析】数据库系统一般存储的是文字信息,图像、声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由于占用空间比较大,若是直接存放在数据库中会影响数据库的访问速度,所以不直接保存在数据库中,一般放在第三方平台或服务器上,数据库系统只存储它们的存放地址。
    二、材料分析题
    6.某初三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其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以利于孩子升学,不料学校却将此公布出来,老师也多次在课堂上当众侮辱该学生是“弱智、白痴”,其他学生也常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生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出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致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学校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学校的做法不对。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材料中学校和教师的做法属于犯法行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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