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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发展需要。经文山市市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医技专业技术及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43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具体条件
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基层医疗机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在市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4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文山市市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中心办公室(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报名咨询电话:18987630599
联系人:刘显艳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4.相关要求: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和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具有学位证书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主治医师资格证及以上职称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考核,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水平、沟通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考试时间:2018年9月27日8点
3.考试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4.拟聘用人员的确定。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应试人员,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考生、省内考生、省外考生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三)体检
体检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综合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进入招聘程序。
(四)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
六、聘任期间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各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给予缴纳,个人自出部份从工资中扣取缴纳,单位部份由单位缴纳。
(三)岗位调整待遇:
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满一周年后可提拨为卫生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也可以调整到文山市人民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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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山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需求表aaaaa3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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