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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省人社厅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27家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 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 招聘单位及岗位
1.2018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管理人员14名、专业技术人员21名),招聘岗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2.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2018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四、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18年9月16日计算。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安顺市广播电视台(01 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需于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安顺市广播电视台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1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安顺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9月1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市招聘办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9月1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9月19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9月20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市招聘办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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