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7-23 20: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5.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8月1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员。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1日下午2:30-5: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蚌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数7人以下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数8人以上的按1:1.5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两道面试题目,时长1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交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具体面试时间在蚌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天。
七、聘用和待遇
(一)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大厅工作岗位
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公示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大厅岗位工作。首次劳动合同聘期二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220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计生协管员岗位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计生委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350元(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学历补贴(全日制本科300元/月、全日制大专150元/月)+职称补贴(高级200元/月、中级150元/月、初级100元/月)+绩效工资(普通绩效200元/月、重点绩效50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监督及咨询电话
蚌山区纪委: 0552- 3137163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2- 3716102
蚌山区卫生计生委: 0552- 2045087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蚌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附件:
2018072302480380817.rar
(6.32 KB, 下载次数: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