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2|回复: 0

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目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8-7-23 19: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目》,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命题者会倾向于检查考生对于时政修法热点的关注度,因此会经常出现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新法当中的重要内容来挖空设置考题。这类题目往往会考察的比较细致,但是一般难度偏低,仅需要经过基础的记忆工作即可作答正确。而在今年有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进行了制定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今天就让老师带着大家,通过几道模拟题对于《监察法》有一个基础的命题方向把握。
A.《监察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B.根据《监察法》我国已建成五级监察委员会
C.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上述人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D.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监督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3月20日
故A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因此,我国监察委员会共有国、省、市、县四级。故B选项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其他人并无限制。故C选项错误。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因此,监察机关类行政机关管理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性,故上下级监察机关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本级监察委员会既要接受权力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属于双重从属制。故D选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A。
A.国家未对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进行规定,故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B.监察机关仅对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当中的公务员进行监察
C.被调查人涉嫌轻微职务违法,监察机关已经全部掌握其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D.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因此,监察的对象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只要是能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察法的调整。故B选项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因此,基于轻微违法行为,且证据已经全部查实时是不允许对于嫌疑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故C选项说法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D。
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更多法律知识考试,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20 08:48 , Processed in 0.055932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