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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商务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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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18: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工作日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803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23-85289883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复印件;③职业资格证书;④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开展面试。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5289883。

       
       

        微信公众号:cqzgsy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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