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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福建宁德市医院招聘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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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17: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宁德市公务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事业单位面试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宁人发[2010]106号)、《关于2018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8〕93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宁德市医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21日(周四)下午。请参加面试考生于6月21日下午2点20分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地点。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门诊四楼D区
    二、面试岗位、人数
    1、护理(0055)岗位:参加面试6人(按该岗位招收2人,按1:3比例入围面试)。
    2、护理(0056)岗位:参加面试6人(该岗位招收2人,按1:3比例入围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护理专业“三基”知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判断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试题包括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题一道(70分)和专业理论知识问答题一道(30分),总分100分。由评委现场出试题2套,随机抽取1套。入围考生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和回答问题,评委现场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共10分钟。
    四、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招聘医院选派1名评委,其余4名评委面试当天由市卫计委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五、面试实施步骤和流程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面试工作人员、评委
    (1)面试当天下午2点30分前由市卫计委随机抽取面试评委,通知面试评委到达指定地点。
    (2)面试当天下午2点20分前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入围面试考生
    (1)面试当天下午2点20分前到达候考室,随带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验证。
    (2)面试考生到场后关闭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宣布考场纪律,讲解面试规则、要求和有关事项。面试考生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面试当天下午3点左右,由市卫计委工作人员按照不同岗位进行抽签确定入围考生面试的先后顺序,入围考生按专业岗位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面试相关事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有竞争的岗位,面试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无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入围面试考生按面试试题及要求,现场进行技能操作和答题,全体评委独立打分,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完成,超过时间由工作人员及时提醒或制止。面试成绩按评委评定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记分,面试成绩由主任评委向应试者及旁听人员公布。
    六、考场安排、考场纪律
    1、考场安排
    (1)考场内设技能操作台(并备有所需用品)、考生席、评委席、监督员席、工作人员席、旁听席。
    (2)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候考室内安排工作人员,对候考人员进行管理。考场门口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警戒,控制人员出入。考场内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计分、统分、计时和负责用物准备和整理。
    2、入围面试考生须遵守下列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
    (2)不准随身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不得带有特别标志的装饰物。
    (3)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4)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3、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候考室的工作人员,对应试者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好秩序。
    (2)考场门口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和候考室,保证考场纪律和秩序。
    (3)计分、统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记录、计算、审核统分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
    4、评委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规则
    (1)评委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评委执行回擗制度,评委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参考答案等有关面试信息,保守工作秘密。
    (2)评委要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题目的测评要素及测评标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分,不得相互商量和暗示,不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得徇私舞弊。面试过程中,以主任评委为主对应试者提问,其他评委不得对考生的回答进行提醒和暗示。
    (3)评委面试期间不得擅离考场,当考生面试进行时不得离开考官席。
    5、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面试是否按程序操作和评分是否公正等实施有效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
    6、旁听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议论、喧哗和走动。
    7、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者严肃处理。
    七、组织实施监督
    面试工作在宁德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宁德市卫计委牵头组织实施,宁德市医院配合。宁德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和宁德市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3-2292035、2292029(宁德市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93-2292036(宁德市医院纪检监察室)
宁德市医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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