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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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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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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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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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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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特聘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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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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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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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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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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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10万元/年的学校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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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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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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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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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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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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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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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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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25万元年薪,来校期间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2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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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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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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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人才项目
青年项目
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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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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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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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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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10-20万元/年的国家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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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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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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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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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35万元年薪,提供专家公寓一套,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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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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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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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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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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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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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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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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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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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40万元年薪,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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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
特聘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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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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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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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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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3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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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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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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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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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40万元年薪,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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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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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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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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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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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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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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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5万元/年的学校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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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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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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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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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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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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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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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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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15万元年薪,来校期间提供专家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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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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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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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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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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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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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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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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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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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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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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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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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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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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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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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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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引进外籍博士,享受10-15万元年薪,视聘期考核情况择优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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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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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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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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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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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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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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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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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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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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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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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25万元年薪,提供专家公寓,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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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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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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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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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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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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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加10万元/年的湖北省岗位津贴,提供公租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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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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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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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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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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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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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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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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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20万元年薪,提供公租房一套,交通费4万元/年(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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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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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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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人才项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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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计划”等
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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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人才项目”专家来校工作,不受计划指标限制,学校采用“一人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具体待遇面议,根据业绩水平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配套科研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支持组建研究团队;提供住房;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托入学等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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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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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人才分为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两类,其中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按照聘用协议全职或非全职到我校开展具体工作的各层次人才,全职实行年薪制,非全职的实行月薪制。
2.教师岗位聘用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事业编制人员的,另追加安家费3万元。其中,若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在世界排名前200(泰晤士报或自然杂志排名)名的,则追加安家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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