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3|回复: 0

2016事业单位申论热点:房产租赁买卖对策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1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4820
发表于 2016-6-19 12: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2016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面试试题及答案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申论热点文章《房产租赁买卖对策》,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精彩内容请访问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材料:
1993年2月,洪先生与福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洪先生以1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的一商场铺位,房产证由开发商负责向有产部门申报核发。订立合同后,洪先生缴清了购房款,而开发商一直未交房,也不履行代办产权证义务。
1995年7月,该开发商又与李女士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洪先生已购买的房屋以133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女士。李女士缴清购房款后,开发商出具商品房专用发票。2001年7月,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给李女士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商向李女士交房后,李女士将该商铺出租。
2002年5月,洪先生以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被告,向福州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撤销房地产管理局已发给李女士的房屋产权证。同年9月,鼓楼区法院法院作出判决:由于开发商未进行产权初始登记,撤销已颁给李女士的房屋所有权证。
2005年4月,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洪先生办理该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2006年11月,洪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女士归还占用的商铺。
福州市中院在判决中指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房屋所有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所有权人,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女士办理的产权证因存在瑕疵而被法院判决撤销。洪先生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对讼争商铺享有所有权并受法律保护。法院最后判决,李女士还商铺。
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的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答案】
针对材料反映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房屋租赁、买卖市场的法律建设。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买卖市场的法律法规,明确房屋租赁、买卖中的法律程序,以及消费者、开发商各自的权力与义务。房屋租赁、买卖市场有法可依。二是房产信息公开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房产管理机构要收集、管理、公开房产相关信息,房产信息的公开有效,并调解房产纠纷,开发商履行合同规定。三是加强房屋租赁、买卖市场的监管。房产管理局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程中,要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相关手续是否完整,如果存在一些未登记的手续要及时停止关于房产证的办理。四是加强开发商道德体系的建设。建立开放商诚信档案,对于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发商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另一方面要给予经济惩罚和公示,并适当限制其承包工程的机会。
热门推荐:2016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保护原创者的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8 04:21 , Processed in 0.05566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