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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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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历筛选
太原人才大市场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获得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以邮件、电话方式告知,未获得的不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回复为准,同时请各位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按邮件要求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邮件回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18:00。
(五)笔试
应聘者于 2017年12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
1.一般能力测验及专业知识
2.心理测验,心理测验结果仅作为聘用参考。
笔试结束后1日内,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人员名单在太原人才网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六)面试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决定。面试开始前30分钟, 考生进入候考室封闭。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封闭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40%十面试成绩×60%
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聘用;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1.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太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劳务外包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料。本招聘公告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二)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参加报名考试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聘用后发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一经聘用,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此次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太原人才大市场,咨询电话: 0351-493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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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021532336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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