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6|回复: 0

2017下半年江苏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11-22 17: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兴化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11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兴化市卫计委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卫计委南二楼)。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4)兴化市卫计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同时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兴化市卫计委提出意见,经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下午2:00-5:30 。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计委人事科。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2-4 12:02 , Processed in 0.074602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