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8|回复: 0

2017北京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差评外卖后遭报复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10-8 13: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满天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2017北京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资料,希望各位考试对事业单位面试有所了解和掌握,祝大家考试成功!    【热点背景】
    6月23日早9点,济南用户王先生在饿了么上定了份驴肉火烧当早餐,却等了62分钟才送到。王先生给了店家一个差评,并且爆了粗口。6月25日19时,王先生外出回家时被店家持刀砍伤,导致左眉骨、右锁骨、右手拇指、食指多处受伤缝合19针。“饿了么店家持刀伤人”事件引发对于订餐软件安全问题的热议。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电商从购物、订餐、叫车出行到上门洗车、美甲,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而电商平台开发的信用评价机制,可以让入驻商户进行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为好评数量、关注收藏人数和店铺升级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外,评价机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买前参考,除了看商家的自卖自夸,还要看其他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以防上当受骗。
    但近年来随着差评引发恶性事件的增加,“差评报复”让消费者哀叹“差评权”得不到保障。很多时候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买家为避免麻烦上身,只得忍气吞声。对此,商家也委屈满腹。商品和服务本身并无问题,但一些消费者利用他们对差评的恐惧,以差评要挟,提出返现、超时退换货等无理要求。因此,为保障双方正当权益,现行的信用评价机制亟需优化升级。
    第一,政府发力完善制度
    2014年3月份开始实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除了主要针对专业差评师和商家刷信用等交易行为外,对于消费者客观中肯给出差评遭遇报复,和消费者以差评敲诈威胁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第二,平台发挥调解作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卖双方的购物纠纷,平台具有调解义务,所以当消费者遇到商家恶意报复行为,应及时向电商平台反映;平台应致力于细化优化评价机制,并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如进行匿名差评,只有平台掌握差评者身份信息,核实检查后,差评客观中肯则追究商家责任,如属于恶意差评,则对买家进行注销账户等处罚。    更多北京市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知满天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可咨询:知满天北京分校教育联系电话:010-82398612、18101051181,010-62768789(24小时)、82319088。知满天北京分校官方微信号(beijingzhimantian)感谢您的关注。推荐您加备考QQ群:51564546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9-30 06:23 , Processed in 0.067349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