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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中市平遥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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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4 21: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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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平遥县公安局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名额
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共2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吃苦精神,具备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本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20日后出生),身高172cm(含)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
4、公安院校的毕业生,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 -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办公楼217室
3、联系电话:0354——5633014 、18234420403
联系人:张宏妮
五、报名要求
1、在平遥县政府网下载《平遥县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表》并自行填写。
2、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5张,现场报名。
3、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5张,现场报名。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对报名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平遥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采用百分制测试办法,测试成绩分别各占40%、30%、30%,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截取前40名参加面试。
时间:9月26日上午09:00 地点:职业中学操场
(2)面试
面试由公安局政工、纪检、巡特警大队等部门组织人员共同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时间:9月27日(上午09:00)
地点:平遥县公安局218会议室
(3)体检
体检由平遥县公安局指定医院组织实施,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时间:9月28日上午08:00 地点:中医院
(4)政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不予以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其他
政审不合格者,从体能测试与面试合格人员中成绩由高
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在平遥政府网、平遥警事微信公众平台、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人员全部实行以月考核,工资与绩效挂钩,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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