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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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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2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3.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招聘简章后附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蓝底子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及纸质版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
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4.报名时,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现场测量应聘者身高。
6.资格审核分为报名信息核准和面谈,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信息核准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信息核准后进行面谈,面谈重点审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气质形象。
7.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进入面试者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每位应聘者用时1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自由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结构化面试6分钟、自由解说4分钟。要求所有应聘者在结构化面试环节语种统一使用汉语普通话,蒙汉兼通讲解员应聘者在自由解说环节语种使用蒙语,蒙汉英讲解员应聘者在自由解说环节语种使用英语。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
面试地点: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2.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前提下,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鄂尔多斯户籍者;
(2)有从事讲解员相关工作经验者;
(3)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现有临时聘用人员;
(4)达尔扈特子女及伊金霍洛镇当地农牧民子女。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进入,条件相同者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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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2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市成陵管委会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
市成陵管委会:0477-8961317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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