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3|回复: 0

2017黑龙江省鹤岗市双创办、市电商办联合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7-31 1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黑龙江省鹤岗市双创办、市电商办联合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是承担全市创新创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指导部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为电子商务、经济学、金融、中国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8月3日至8月7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市场报名(鹤岗一百对面)。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寸纸质照片5张及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版照片,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面试原则上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成绩以百分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考核与体检
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由市双创办和市电商办统一组织。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自工作之日起,工资3000.00元/月,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美琪 咨询电话:0468—3230505
手机:13115640806
2017年7月29日
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20 09:18 , Processed in 0.089429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