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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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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考办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
0851-25220388(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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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凤冈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s4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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