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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体能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⑵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以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湘西自治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吉首市团结西路17号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⑴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⑵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⑶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则取消报考资格;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商议后确定是否开考或取消该岗位。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总分的70%,综合知识占总分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6月25日到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试教和个人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专业成绩又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州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考核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及待遇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
五、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222797
原标题:湘西自治州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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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a.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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