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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全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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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聘名额及岗位等详见《大渡口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公开选聘对象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且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份的人员;
  我市各级机关(不含大渡口区)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三)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即1976年5月26日(含5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公开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八) 需在报名前(2016年5月26日前)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开始前(2016年5月2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相应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
  “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一)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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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3: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0室)。
  3.联系单位及电话: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023-68871735。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大渡口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身份证明材料: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文件和登记表或登记文件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委托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出具由委托人签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书原件1份、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参加选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6月4日,地点与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区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建胜镇文化服务中心和区商务局外经贸促进中心两个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及相关事项随后会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ddk.gov.cn/Index.html)进行公示。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也将同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第三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仅达到1:2的职位,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决定是否继续开展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职位本次选聘。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纸质件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电子成绩将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比例为1:2,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电话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按1:2比例差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选聘单位负责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得分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为:满分100分,德、能、勤、绩、廉五项考察指标每项分值各20分。考察结果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85分,考察结果为“优秀”;70分≤总分﹤85分,考察结果为“合格”;60分≤总分﹤70分,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总分
  在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线的基础上,得分较高者报区人事联席工作会进行审定是否办理调动。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选聘单位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和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公开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8871735。
附件:
1. 20160519053038930.xls (30 KB, 下载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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