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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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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 日上午8∶00-2016年6月22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6年6月23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均可修改并提交相关资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截止日期:2016年6月 23日上午11:00)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将不予审核。
定向招聘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及当前在岗情况(在岗;期满离岗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6年 6月24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与市人才市场联系处理(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批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交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或交费,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级定向招聘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具体开考比例见岗位表(定向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笔试科目见岗位表(定向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至开考前。笔试考点按岗位所属县区分设,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6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公务员还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服务基层四类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村镇)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交《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属于大学生村官的还须提交《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见附件)。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定向招聘岗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
(五)后续考试环节
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附件。定向招聘后续考试环节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笔试和后续环节考试各占综合成绩50%。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由各县区、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并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定向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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